E路网关于药品、药械等的发布规范

更新:2017-11-13 发布:E路网 阅读(1253)

一、违禁药品类:

 1、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毒性药品、放射性药品、医疗单位配制的制剂等;

 2、品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特殊药品等;

 3、临床试用、试生产阶段的药品等;

 4、爱滋病、改善和治疗性功能障碍的药品、计划生育用药、防疫制品等;

 5、催情类、迷幻有违法用途的药品等;

 6、处方药;

 二、管制药械类:

 1、临床试用、试生产阶段的医疗器械等;

 2、戒毒、*,改善和治疗性功能障碍的医疗器械等;

 3、未经国家医药管理局或地方药监局批准进入市场的医疗器械等;

 4、国家召回、统一部门回收的医疗器械;

 

中国商务网限制发布如下产品:

 一、药品类:

1、非处方药:

 1)发布的药品信息必须准确填写;药准字号;,同时提供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或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;

 2)发布的药品信息不得支持在线订购功能;

 3)发布的药品信息必须同时展示药品图片,且药品图片上必须有清晰的OTC标志。

2、进口药品:

 (1)《进口药品注册证》(或者《医药产品注册证》),或者《进口药品批件》;

 (2)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》;

 (3)《进口药品通关单》;

 (4)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(生产企业应当取得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);

 (5)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;

 二、药械类:

 医疗器械(需提供:药械准字号及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》或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或备案证明并且不允许发布在线订购的信息)。

 如发现您发布的信息违反以上发布规则,则将对该信息进行下撤并根据《违禁信息发布规则》对您进行永久封店处理。请大家积极自检自查,及时处理相关违禁商品。